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7】108号
各科室:
接校科研院通知,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药)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
(1)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按省卫计委相关规定处理。
2、项目申报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4、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5. 申报项目涉及的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须在申报项目前,在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为限额申报,2018年度将继续采取“院内评审、择优申报”的原则。为保证院内评审按时完成,请有意向申请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1、在通知附件下载《201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书(初审用)》进行填报;
2、请将1份完整版和5份简装版(注:简装版为隐去申报书中所有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及相关科室信息)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5:30前上交科研科;逾期未上交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35、87334871 联系邮箱:zsyykyk@163.com
科研科
2017年10月12日